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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網北京6月28日訊深交所網站昨日披露關于終止對浙江中鼎紡織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浙江中鼎”)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審核的決定。
深交所于2023年3月3日依法受理了浙江中鼎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請文件,并依法依規進行了審核。
2023年6月21日,浙江中鼎向深交所提交了《浙江中鼎紡織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撤回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請文件的申請》,保薦人向深交所提交了《東方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關于撤回浙江中鼎紡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請文件的申請》。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第六十二條的有關規定,深交所決定終止對浙江中鼎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審核。
浙江中鼎主要從事毛紡紗線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及染整加工業務。
浙江中鼎集團有限公司(簡稱“中鼎集團”)直接持有公司63.49%的股權,系公司控股股東。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之日,朱惠林和朱杰分別持有中鼎集團28.05%和26.95%的股權,通過中鼎集團間接控制公司63.49%的股權;朱惠林直接持有公司4.45%的股權;朱杰直接持有公司4.28%的股權;此外,朱杰通過擔任至中合伙執行事務合伙人,間接控制公司3.10%的股權。因此,朱惠林、朱杰父子合計控制公司75.32%的股權,朱惠林任公司董事長、朱杰任公司副董事長及總經理。綜上,朱惠林、朱杰父子為公司實際控制人。
浙江中鼎原擬在深交所主板發行不超過4,200.00萬股,公開發行股數占發行后總股數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原擬募集資金47,611.77萬元,用于年產800噸粗紡紗線及配套研發中心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浙江中鼎的保薦機構為東方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劉恩德、王江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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