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經濟網北京6月29日訊科信技術(300565.SZ)昨日晚間公告稱,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上市審核中心出具的《關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審核中心意見告知函》,深交所發行上市審核機構對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申請文件進行了審核,認為公司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續深交所將按規定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履行相關注冊程序。
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事項尚需獲得中國證監會作出同意注冊的決定后方可實施,最終能否獲得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的決定及其時間尚存在不確定性。
2023年5月12日,科信技術發布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說明書(修訂稿)。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擬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60,017.71萬元(含本數),在扣除發行費用后實際募集資金凈額將用于儲能鋰電池系統研發及產業化項目、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銀行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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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種類為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00元。
本次發行采用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將自深交所審核通過,并經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后的有效期內擇機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為包括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陳登志在內的不超過35名(含本數)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特定發行對象。陳登志擬以現金方式參加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認購,認購金額不低于3,000.00萬元(含本數)且不超過5,000.00萬元(含本數),并且認購數量不超過1,000.00萬股(含本數),最終認購數量根據實際認購金額除以本次實際發行價格確定。
除陳登志以外的其他本次最終的發行對象將在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獲得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后,按照相關規定,由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及董事會授權人士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發行對象申購報價的情況,遵循價格優先原則確定。
本次發行采用競價方式。最終發行價格將在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申請經深交所審核通過并經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后,按照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根據競價結果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
陳登志不參與市場競價過程,但承諾接受市場競價結果,與其他特定投資者以相同價格認購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A股股票。若本次發行未能通過競價方式產生發行價格,陳登志將繼續參與認購,并以本次發行底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的80%)作為認購價格。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發行數量按照募集資金總額除以發行價格確定,同時本次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公司發行前總股本的30%,即不超過62,400,000股(含本數)。為確保本次發行后公司控制權不發生變化,在符合中國證監會和深交所相關規定的前提下,對于參與本次發行的除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陳登志以外的其他單一投資者(包括其關聯方和一致行動人),其認購本次發行的股票后的持股總數量不得超過公司本次發行前總股本的5%(即10,400,000股)。
在前述范圍內,最終發行數量將在本次發行經深交所審核通過并經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后,由公司董事會及董事會授權人士根據公司股東大會的授權及發行時的實際情況,與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
本次發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陳登志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8個月內不得轉讓,其他發行對象認購的股份自本次發行結束之日起6個月內不得轉讓,限售期滿后的股份轉讓按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深交所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決議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
公司本次發行對象中陳登志為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長、總經理,陳登志擬參與認購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構成與公司的關聯交易。截至募集說明書簽署日,除陳登志外,本次發行尚未確定其他發行對象,因而無法確定其他發行對象與公司的關系。公司將在發行結束后公告的《發行情況報告書》中披露其他發行對象與公司的關系。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將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不會導致公司股權分布出現不符合上市條件的情形。
科信技術表示,為更好把握儲能行業發展機會,公司擬通過本次發行進一步加大儲能生態鏈方面的投入和布局,擬募集資金進行儲能鋰電池系統研發及產業化項目建設,開展儲能電池新材料、新技術、新產品方面的技術研發,以緊跟行業前沿技術發展動態,進一步擴大產能規模,提高生產效率,以滿足不斷增長的市場需求,增強公司競爭能力,力爭在未來儲能領域中獲取一定的市場份額,為公司經營業績的增長注入成長動力。
科信技術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保薦機構為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姚政、賀玉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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