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圖)
上證報獲悉,在最新一期上交所發行上市審核動態中,上交所就業績下滑的關注要點進行解答。上交所表示,關于首發企業在報告期內出現營業收入、凈利潤等經營業績指標下滑的情況,中介機構應重點關注下滑的程度、下滑的性質及未來的持續性,審慎發表明確核查意見,并督促發行人充分披露可能存在的風險。
一是對于發行人因經營能力或經營環境發生變化導致經營業績出現下滑的情形,發行人應充分說明經營能力或經營環境發生變化的具體原因,變化的時間節點、趨勢方向及具體影響程度; 正在采取或擬采取的改善措施及預計效果,結合前瞻性信息或經審核的業績預測(如有)情況,說明經營業績下滑趨勢是否已扭轉,是否持續存在對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事項。
二是對于發行人報告期因不可抗力或偶發性特殊業務事項導致經營業績下滑的情形(如自然災害造成的一次性損失或階段性業績下滑、大額研發費用支出、并購標的經營未達預期導致巨額商譽減值、個別生產線停產或開工不足導致大額固定資產減值、個別產品銷售不暢導致大額存貨減值、債務人出現危機導致大額債權類資產減值或發生巨額壞賬損失、仲裁或訴訟事項導致大額賠償支出或計提大額預計負債、長期股權投資大幅減值等), 發行人應說明不可抗力或偶發性特殊業務事項產生的具體原因及影響程度,最近一期末相關事項對經營業績的不利影響是否已完全消化或基本消除;結合前瞻性信息或經審核的業績預測(如有)情況,說明特殊業務事項是否仍對報告期后經營業績產生影響進而影響持續經營能力。
三是對于發行人認為屬于受特殊因素影響導致行業整體下滑的情形,發行人應分析相關因素影響的程度與持續性,并結合同行業公司、下游客戶業績變化情況或行業宏觀數據變化等,分析發行人業績下滑情況與行業趨勢是否一致,行業是否存在整體持續衰退的情形;發行人應結合自身期后財務數據、業務數據, 以及同行業上市公司相關期后財務表現,或前瞻性信息或經審核的業績預測(如有)情況等,說明業績下滑的情況是否得到扭轉或有所減輕,分析相關因素是否仍會持續對報告期后經營業績產生影響進而影響持續經營能力。
四是對于發行人認為自身屬于強周期行業的情形,發行人應結合所處行業過去若干年內出現的波動情況,分析披露該行業是否具備強周期特征;比較說明發行人收入、利潤變動情況與行業可比上市公司情況是否基本一致;說明行業景氣指數在未來是否能夠改善,行業是否存在嚴重產能過剩或整體持續衰退。
上交所表示,中介機構應對前述情況予以充分核查,在論證、核查和充分證據基礎上,合理判斷該情形的影響程度。
(文章來源: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網)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