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產定增募不超35億獲深交所通過 中金公司建功
        2023-06-07 10:03:01    中國經濟網

        中國經濟網北京6月7日訊中交地產(000736.SZ)昨晚發布公告稱,公司于2023年6月6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審核中心出具的《關于中交地產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審核中心意見告知函》。深交所發行上市審核機構對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申請文件進行了審核,認為公司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續深交所將按規定報中國證監會履行相關注冊程序。


        (資料圖)

        中交地產表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事項尚需獲得中國證監會做出同意注冊的決定后方可實施,最終能否獲得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的決定及其時間尚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根據該事項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6月5日,中交地產發布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說明書(二次修訂稿)。中交地產本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350,000.00萬元(含本數)。本次募集資金在扣除發行費用后,擬用于以下項目:長沙鳳鳴東方、鄭州翠語紫宸、武漢中交澄園、惠州紫薇春曉、天津春映海河、補充流動資金。

        本次發行的發行對象為不超過35名(含本數)特定對象,其中,控股股東地產集團擬以現金方式認購本次發行股份數量合計不低于本次發行實際發行數量的30%,不高于本次發行實際發行數量的50%,本次發行的其余股份由其他發行對象以現金方式認購。

        除地產集團以外的其他發行對象范圍為: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托公司、財務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機構投資者。其中,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產品認購的,視為一個發行對象;信托公司作為發行對象的,只能以自有資金認購。在深交所審核通過本次發行且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后,由公司董事會及其授權人士在股東大會的授權范圍內,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以競價方式確定除地產集團以外的其他發行對象。本次發行的發行對象均以現金方式并以相同價格認購本次發行股票。

        地產集團為公司的控股股東,地產集團擬參與認購本次發行股份構成與公司的關聯交易,公司將根據相關法規要求履行相應的關聯交易審批及披露程序。

        本次發行的股票數量按照募集資金總額除以發行價格確定(計算結果出現不足1股的,尾數應向下取整,對于不足1股部分的對價,在認購總價款中自動扣除),且不超過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即不超過208,630,106股(含本數),募集資金總額預計不超過350,000.00萬元(含本數)。最終發行數量將在取得深交所審核通過并經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后,在上述范圍內,由公司董事會及其授權人士根據股東大會的授權、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及發行的實際情況,與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

        若公司股票在關于本次發行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至發行日期間發生派息、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本次發行的股票數量及上限將進行相應調整。

        中交地產表示,截至2023年3月31日,地產集團直接持有公司36,384.69萬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52.32%,地產集團為公司的控股股東。中交集團持有地產集團100%股權,中交集團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本次發行的發行數量不超過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即不超過208,630,106股(含本數)。地產集團擬認購股票數量合計不低于本次發行實際發行數量的30%,不高于本次發行實際發行數量的50%。本次發行完成后,地產集團仍為公司控股股東,中交集團仍為公司實際控制人,因此本次發行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

        中交地產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為中金公司,保薦代表人為杜錫銘、劉振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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