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企公章被金融機構“搞”走事件,又有了第二季。
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5月中旬濤哥發了一篇文章,講述了廈門國際信托,在正榮和中梁不知情的情況下,趁正榮搬家,派人搬走了放公章的保險柜。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事情經過可以看我們之前的文章,《民營房企連保險柜都保不住了》。
補充一個正榮和中梁當時因為保險柜遺失而報警的回執,證明相關事件真實性。
5月7日正榮和中梁報案回執
該事件經過媒體廣泛報道后,廈門國際信托公告,承認保險柜已經被其搬走。
不過,對于他們在未告知正榮和中梁的情況下,故意支走正榮工作人員,并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派人進入正榮辦公室搬走保險柜的過程,只字不提。
對正榮和中梁來說,保險柜和公章都沒了,相當于項目工作無法推進,徹底被卡脖子,讓金融機構牽著鼻子走。
在這種背景下,走投無路的民營房企,面對強勢的本地金融機構,雙方之間的維權較量還在繼續。
1
公章補辦,卻遭信托警告
站在正榮和中梁的角度看,公章本來在保險柜里,保險柜在不知情情況下就這么沒了,相當于丟失了。
身份證丟了,那還不得趕緊補辦嗎?于是正榮和中梁就啟動了公章遺失補辦的程序。
在5月7日公章遺失報案的基礎上,5月15日他們在《廈門日報》上刊登了遺失證明,這是補辦公章的手續之一。
5月15日正榮和中梁刊登遺失證明
5月22日,項目公司原法定代表人,通過正規流程至工商窗口調檔,通過正規流程刻制印章,新刻的印章也經過了公安系統報備。
也就是說,沒法正常找回保險柜的情況下,正榮和中梁只好通過掛失補辦,找回自己的公章,流程也都是在相關部門正常辦理的。
可沒想到,失去公章的民企補辦公章,強行搞走公章的金融機構又不愿意了。
昨天晚上,廈門國際信托在官微發出了一則聲明,說正榮和中梁違法私刻公章。
這可把正榮和中梁給嚇壞了,要知道,違法私刻公章屬于刑事犯罪,后果非常嚴重。
廈門國際信托是本地國企,他們一聲不吭的搬走了放在民企辦公室的保險柜,民企被迫補辦公章,又被扣上了刑事犯罪的帽子。
他們拿走民企的公章,民企報案沒有結果,現在民企走正規途徑補辦了公章,卻可能要面臨牢獄之災?真的讓人脊背發涼。
2
涉嫌刑事,民企真傷不起
正榮和中梁在看到廈門國際信托的公告后,仔細回顧了一下公章辦理的過程,也和律師做了討論。
廈門國際信托認為正榮和中梁在:“未召開董事會或股東會的情況下,以隱瞞事實、提交虛假材料的手段變更了法人并且擅自私刻公章。”
濤哥向涉事方了解了情況,按照公司章程,董事會會議有過半數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必須經過半數董事通過。
在項目公司中,正榮和中梁在董事會3個席位中占2席,滿足召開董事會并做出決議的要求。
濤哥也看到了他們的董事會紀要,會議紀要中正榮和中梁都認為保險柜和公章等是被“盜走”,因此需要掛失補辦。
并且,公章補辦過程中的各執法部門,對補辦材料也無質疑,因此正榮和中梁順利完成了公章補辦。
濤哥也相信,正榮和中梁做項目的都是職業經理人,沒必要制作虛假材料,以身犯險。據說整個過程也有法務人員參與確保合法。
所以,在正榮和中梁通過正規途徑補辦公章的背景下,廈門國際信托卻給他們扣上“違法私刻印章”的帽子,真的太可怕了。
這就相當于,你不告知我,就搬走了我家的保險柜,你沒責任;我被迫補辦沒通知你,我成罪人了……這還有道理可講嗎?
此外,關于法人變更,濤哥也了解到,原法人2022年9月就已經離職,并多次要求卸下法人身份,但廈門信托一直不同意用印,所以在這次補辦中一并進行了法人變更。
目前看,正榮和中梁感覺自己的補辦流程,并沒有什么大問題,也不知道這官方流程補辦的公章,怎么就成了“違法私刻”?
難道自己作為大股東,公章被搞走了,還不可以補辦嗎?
3
明股實債,是問題的根源
整個事件之所以發生,是因為正榮和中梁拿地后,通過明股實債的方式引入了廈門信托的融資。
問題在于,實際作為債權人的廈門信托,本來不應該干預公司經營。
但是2021年8月20日借款,僅僅過了半年,2022年2月廈門信托就開始限制項目公司經營,導致項目至今都無法開盤銷售。
相當于廈門信托已經開始扮演股東角色,而如果作為股東,就應該承擔項目損失。
在正榮和中梁方看來,因為廈門信托利用股東權利,拒絕項目開盤銷售,導致項目無法償還其債務,這個損失信托顯然有責任。
廈門信托一邊扮演股東,干預項目的經營,把項目搞的賣不了,同時又主張債權,要求連本帶息歸還全部債務。
2008年10月,《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加強信托公司房地產、證券業務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嚴禁以投資附加回購承諾等方式間接發放房地產貸款,嚴禁以購買房地產開發企業資產附加回購承諾等方式變相發放流動資金貸款,嚴禁土地價款信托融資。
因此,廈門信托這個明股實債放款本身就是違規的,其實是為了利益犯險。
據了解,廈門信托給該項目放款,利息高達10.7%,是當前銀行貸款利息的接近2.5倍。
之前有人說,正榮和中梁連本帶利還錢就沒事了,但問題在于信托一直不讓項目銷售,項目哪來的錢償還呢?凡事要講因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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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悲慘,維權太困難了
梳理整件事情的脈絡,不難發現,事情最根本的起因,還是在于廈門信托在借款未到期情況下,禁止項目銷售,進而導致無法還款并違約。
鬧到現在,信托又用不光明的手段拿走民企的公章,民企去正規補辦,卻被批判為違法私刻公章。
感覺所有的規則、道理都是信托制定,民企完全沒有反駁的權利。
最近,小米公司48億元資金被印度沒收,讓人們看到了在保護主義的大旗下,我國民營企業是多么弱勢。
而廈門信托作為項目的二股東,卻憑借金融機構強勢地位,硬是把一個去年初就能開盤銷售的項目拖到現在。
不讓民企銷售回款,卻怪別人不還錢;拿走民企公章,卻不允許別人補辦。
濤哥之所以關注這事,個人并沒什么利益,也沒因此收正榮和中梁的任何好處,僅僅是作為地產從業者,覺得他們太可憐了,應該幫他們發聲。
很多民營房企,大家都覺得本來好好的,怎么就批量倒下了,這背后除自身經營問題,實際上很多都是遭遇機構壓迫導致。
如今房地產長期不振,很大程度上還是缺乏信心,而信心離不開整體營商環境的健康。
說實話,胳膊擰不過大腿,對于正榮和中梁這件事,濤哥是悲觀的。
作為暴雷房企,沒有錢了就是他們的原罪,面對金融機構的施壓,我不認為民企能贏,但希望記錄真相,給他們微薄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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