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濟觀察網 記者 瞿依賢7月4日,國家醫保局公布2023年版《談判藥品續約規則(征求意見稿)》《非獨家藥品競價規則(征求意見稿)》,明確提出多條利好創新藥的規則。
市場隨之而動,A股、港股創新藥板塊同步拉升。截至7月4日收盤,榮昌生物(09995.HK)漲超18%,貝達藥業(300558.SZ)、海思科(002653.SZ)、信達生物(01801.HK)漲超10%,百濟神州(688235.SH)漲超9%,亞虹醫藥(688176.SH)漲超8%,澤璟制藥(688266.SH)漲超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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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規則有多條,比如,最新的續約規則提出,2019年目錄內談判藥品,連續兩個協議周期均未調整支付標準和支付范圍的獨家藥品可以納入常規目錄管理。談判進入目錄且連續納入目錄“協議期內談判藥品部分”超過8年的藥品也可以納入常規目錄管理。
納入常規目錄管理,意味著不用再談判,也不用再降價。
一位在創新藥企從事藥物經濟學工作的人士告訴經濟觀察網,上述兩條規則一個是4年(一個協議周期為2年),一個是8年,意思是持續新增適應癥的創新藥,降價預期也就在8年左右;對于新增適應癥少或者小的,可能降價預期也就是4年左右,直至仿制藥上市。
今年的續約規則還有一條此前并未出現的表述:2022年通過重新談判或補充協議方式增加適應癥的藥品,在今年計算續約降幅時,將把上次已發生的降幅扣減。
此前,業內廣為傳播一句話是,對于不斷新增適應癥的PD-1這類藥物來說,第一年談判如果是以“地板價”入圍醫保目錄,續約談判的價格“就已經到地下室了”。
在這種情況下,企業似乎進入了一個“循環”——第一輪談完了,進了醫保,還在落地,因為新增了適應癥,續約談判又來了,又要重新談判,重新做醫院準入。這也讓眾多創新藥企“頭痛”。
顯然,協議到期續約時扣減上次談判的降價幅度,將在很大程度上減輕藥企的新增適應癥與續約降價負擔。
上述藥企人士還表示,在新的續約規則下,對預算影響增量較大的品種,藥企有兩個選擇,既可以走簡易續約流程,也可以申請重新談判,而且根據新的規則,申請重新談判的降幅不一定高于簡易續約。
近兩年,創新藥企和行業協會不斷呼吁創新藥支付改革,而支付改革的重要環節之一就是醫保支付,新版續約談判細則明確利好創新藥企,不少藥企人士表示,大家從最新的文件得到了一些明確穩定市場預期的信號。
“降價幅度是可預期的,這一點非常重要。”亞盛醫藥董事長、CEO楊大俊告訴經濟觀察網,這次的續約規則對創新藥的支持很明顯,因此資本市場也有了積極的反饋。
值得注意的是,6月29日,國家醫保局發布了《2023年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及申報指南的公告,但未同時公布續約規則和競價規則。而去年,這幾項方案和規則都是同時公布的,業內前幾日已經在猜測,今年或許在續約規則和競價規則上會有比較明顯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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