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閉期基金經理離任怎么辦?基民:究竟是錯付了,業內呼吁給離任“設限”
        2023-08-06 22:26:45    騰訊網

        財聯社8月6日訊(記者 黎旅嘉)Wind數據顯示,截至8月6日,今年以來有104家基金公司發布相關公告,合計190位基金經理離任,其中還有部分離任基金經理管理的產品尚處于封閉期。尤其是7月以來,多家基金公司公告旗下管理封閉期產品的基金經理變更,而他們所管的產品業績也多數也不甚理想。

        有投資者認為,當初買入持有期類產品便是看好某位基金經理。在資金流動性上做出讓步,期待實現更好收益率,讓基金經理能在中長期的框架下做投資決策。而一旦基金經理離任,基金公司卻常常悄無聲息,只是簡單地發個離任公告,實在令仍在持有期內的基民們進退兩難。“錯付”成為了基民的口頭禪。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有分析人士認為,基金經理在封閉期內離職的原因很多,有業績因素也有個人因素,但離任現象頻現可能對基金產品本身運行和基金管理人口碑造成負面影響。基金公司應加大限制關鍵崗位人員離任的力度,針對封閉式基金產品應當嚴格限制基金經理離任。

        多名基金經理封閉期內就離任

        基金經理作為基金的管理者,決定著基金投資標的,其投資水平也直接決定了基金的業績情況。而投資者選擇持有期類產品就在一定程度上犧牲了時間的流動性,往往對收益也抱有更高的期待。不過,近兩個月來,多位基金經理在封閉期內就宣布離任,引起市場熱議。

        今年6月大成基金發布旗下基金經理的變更公告,宣布旗下基金經理謝家樂因個人原因離任大成北交所兩年定開混合(A/C)基金經理。資料顯示,該產品成立于2021年11月,截至今年二季度末其期末基金資產凈值合計為3.78億元。

        對于尚在產品持有期內的基民來說這一消息著實有些突然,但謝家樂的離職也并非無跡可循。值得一提的是,早在6月份,其已經卸任所管理的4只基金。而截至目前,大成北交所兩年定開混合在封閉期內凈值下跌已超過25%。不過,由于該產品在謝家樂離任之時尚在封閉期內,投資者無法贖回。因而,不少此前追隨基金經理買入的基民對其“一走了之”表示不滿。但也有基民表示,希望新任基金經理能帶來好業績。

        無獨有偶,7月22日,朱雀基金發布旗下基金經理的變更公告,旗下基金經理李洋離任兩只持有期類產品。其中一只成立于2022年9月,截至今年二季度末其期末基金資產凈值為3.54億元;另一只成立于2020年12月,截至今年二季度末其期末基金資產凈值為13.03億元。

        作為兩只封閉型基金,上述兩只基金的業績表現也不理想。截至目前,自成立以來浮虧分別接近8%和超過15%。

        巨豐投顧高級投資顧問李名金表示,部分持有期或定開產品的基金經理在所管基金封閉期即離職的現象會對基金產品本身運行和基金管理人口碑造成負面影響。主管產品的基金經理離職會損害有關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的聲譽,損害投資者對有關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的信賴和信心。基金經理離職是公募基金行業人才流動的正常現象,通常在市場波動大的年份出現較大波動,不過人才的流動對全市場來說不算是壞事。

        業內呼吁給離任“設限”

        事實上,Wind數據顯示,今年以來公募基金人事變動較為頻繁,Wind數據顯示,截至8月6日記者發稿,今年以來有104家基金公司發布相關公告,合計190位基金經理離任。

        其中,融通基金基金經理離任人數最多,有7人;其次是德邦基金,有5人;此外還有嘉實基金、大成基金、中加基金、匯豐晉信基金,今年以來基金經理離任人數為4人。7月以來公募市場合計43名基金經理離任。

        基金經理離職雖已不是新鮮事,但在持有期內卸任卻還是引起市場熱議。有投資者認為,當初買入持有期基金便是看好某位基金經理。在資金流動性上做出讓步,期待實現更好收益率,讓基金經理能在中長期的框架下做投資決策。

        事實上,持有期類產品在此前的發行期間也往往花費了基金公司及渠道端的大量精力,不少投資者正是從宣傳中才得以了解擬任基金經理的特點。進一步而言,持有期類產品設立的初衷是保證持有人的利益,防止基民頻繁追漲殺跌而抬高成本降低收益。因而,當基民投下信任票時,基本都是看好基金經理的過往業績或投資風格。但持有期內基金經理離職,基金公司卻常常悄無聲息,只是簡單地發個離任公告,實在令仍在持有期內的基民們進退兩難。

        上海證券基金評價研究中心高級分析師池云飛認為,如果基金帶有很強的基金經理特征,并主要是憑借基金經理的號召力募集的,基金經理中途離任很可能會造成基金后續的策略執行或業績不及投資者預期、不符合投資者最初投資目標,最終可能導致基金公司的品牌形象受到影響。

        基金行業實際上是一個非常市場化的行業,換言之,市場的調節作用自然會給一些不負責任的、不端的行為給予充分的“定價”,“也就是說,封閉期間離職的基金經理,是否還能受到投資者的信任,所在公司是否還能被投資者選擇,都會有體現。”有業內人士如是表示。

        因而,基金公司應盡量避免在持有期內更換基金經理的情況發生,維護穩定的投資框架和投研隊伍;與此同時,也要建立完善的糾錯機制,當基金策略受到挑戰時,要有糾正機制。此外,也有多位業內人士呼吁,給投資者二次選擇的機會。例如,格上財富金樟投資研究員王祎就表示,如果基金處于封閉期,基金經理一旦離職,基金公司可允許持有人將基金份額轉換為旗下其他基金產品,或者在一定期限內減免管理費。

        (財聯社記者 黎旅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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